山東淄博:積極構建審計整改制度化規(guī)范化長效化機制
近年來,山東省淄博市把審計整改作為推進改革的“催化劑”,把抓整改與完善制度、促進管理、推動改革創(chuàng)新有機結合起來,審計監(jiān)督的層次進一步提高。
一是人大、政府出臺制度,完善整改機制。市人大常委會先后出臺了《淄博市市級預算審查監(jiān)督試行辦法》、《關于加強市本級部門預算審查監(jiān)督的若干規(guī)定》和《審計查出突出問題整改情況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機制的意見》,市政府出臺了《關于進一步加強審計整改的意見》,對審計查出問題整改的重點內容、方式方法、工作程序等作了全面規(guī)范。
二是市政府加大督辦和跟蹤力度,確保整改成效。市政府每年都批轉預算執(zhí)行審計工作報告,并把整改工作列入政府督辦事項;改進審計整改工作報告機制,審計機關負責人在人大常委會上報告審計整改情況;市政府在2014年、2017年分別召開全市審計執(zhí)行工作會議,對近三年來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落實情況進行了集中檢查。
三是實行“審計雙清單制”,壓實整改責任。審計雙清單制即問題清單和整改清單,在問題清單上列明責任單位和主管部門,整改清單上列明整改情況,未整改的原因等,方便人大代表對照檢查。(王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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