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署鄭州辦:“四早”理念貫穿過程控制 審理工作深入審計現(xiàn)場
最近,為進一步提升審計質量,加強審計項目過程控制,探索建立審計項目審理制度,審計署駐鄭州特派辦以“早審理、早預防、早發(fā)現(xiàn)、早完善”的理念,通過對審計工作中心環(huán)節(jié)的審計現(xiàn)場實施階段進行審理,首次將審理工作貫穿審計全過程,進一步提升了審計質量、降低了審計風險。
樹立科學的審理原則,緊扣審計實施方案。在“四早”審理理念的帶動下,該辦打破常規(guī),將審計質量控制前移至審計實施方案的編制與執(zhí)行過程,實行“跟蹤審理”。該辦將審計實施方案作為指導審計和審理工作的主線和指南,確立了“一條主線、兩種方式、三類載體、四項對照”的審理原則:
“一條主線”,即以審計實施方案中確定的內容、重點及對應的分工作為審理的主線?!皟煞N方式”,即采取送達審理與現(xiàn)場審理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在辦內完成電子資料的審理;到審計現(xiàn)場對審計證據等紙質資料進行審理?!叭愝d體”,即以審計日記、審計工作底稿、審計證據為審理的載體?!八捻棇φ铡保磳φ諏徲嬋沼?、審計工作底稿、審計證據和所對應的已編發(fā)審計信息、審計移送處理書等文書之間的定性、數(shù)據是否一致。
制定靈活細致的審理步驟,牢牢把握審計項目風險點。一是精心準備,注重效率。法規(guī)處在現(xiàn)場審理前的5個工作日,在辦內以審計日記和審計工作底稿所記載的內容等為依據,重點關注各審計小組及人員是否按照審計實施方案中確定的審計分工、方法和步驟有效落實相應的審計事項及審前調查發(fā)現(xiàn)的問題線索,審理審計實施方案的執(zhí)行情況;審理審計日記、審計工作底稿與所對應的已編發(fā)審計信息和審計移送處理書等資料之間的數(shù)據是否一致以及編制格式、內容表述、定性和法規(guī)適用是否符合要求。二是把握時機,突出重點。審理人員在現(xiàn)場審理條件成熟時(一般為現(xiàn)場審計時間近三分之二或完成審計報告征求意見稿前10日),到審計現(xiàn)場對審計證據等紙質資料進行審理。在審理審計程序的基礎上,深入審理審計證據的充分性,重點關注審計工作底稿在定性上是否存在根據審計證據“斷章取義”、片面定性;在數(shù)據的匯總、取舍等過程中方法是否正確、計算是否準確。重點審理涉及金額大的問題性底稿和已發(fā)(或擬發(fā))審計信息、審計移送處理書所涉及事項的相關審計工作底稿的審計證據。
建立切實有效的溝通機制,扎實推進審計質量控制工作。一是加強溝通,及時反饋。審理工作完成后2個工作日內,審理人員在與審計組充分溝通的基礎上,反饋審理結果。主要包括:審計實施方案執(zhí)行情況審理表,含審計實施方案所列所有審計事項和問題線索的執(zhí)行與落實情況以及對應的審計日記編制人員和審計工作底稿;審計工作底稿審理情況表,含所有審計工作底稿的格式要素準確性和對應審計證據的客觀性、相關性、充分性和合法性等的審理意見;審計日記審理情況表,含所有審計人員的審計日記要素內容的完整性等的審理意見。二是認真落實,積極完善。審計組在收到審理結果后,根據審理意見及時補充、完善審計日記、審計工作底稿及審計證據等有關內容,并向法規(guī)處反饋。法規(guī)處就審計組有關補充、完善情況,擇機進行再次審理。
在審計實施階段的審理過程中,該辦還要求審理工作始終堅持發(fā)揮審理的建設性作用,力求做到不添亂、不越位、不添堵,實現(xiàn)良性互動,達到“早審理、早預防、早發(fā)現(xiàn)、早完善”的效果。同時,注重在實踐工作中積累審理經驗,探索建立審計項目審理制度。(吳文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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