濟南辦進一步完善大項目審計工作機制取得成效
近年來,審計署駐濟南特派員辦事處先后參加審計署統一組織實施的政府性債務審計、社保資金審計等全國性大項目,在審計實施過程中積極探索和總結,形成了“扁平化管理、網絡化實施、動態(tài)化調整”的審計組織模式。在最近開展的大項目中,該辦以提高審計質量和工作效率為目標,進一步完善大項目審計工作機制,取得明顯成效。
一是試行審計業(yè)務指導小組制度,傳承審計經驗
。該辦從審計署評出的審計專業(yè)領軍人才、審計業(yè)務骨干人才和近年來審計工作業(yè)績突出、理論研究成果顯著的審計人員中選拔成員,組成審計業(yè)務指導小組。近期主要做好以下四個方面的工作:對審計實施方案進行論證,提出分析性意見和建議;對審計項目進行中期評估和階段性工作評價,圍繞審計重點提出具體的指導性建議;對審計查處重大違法違規(guī)問題和案件線索進行業(yè)務指導,對審計取證、事實認定和法律適用進行審核把關;對提交審計業(yè)務會議審定的審計業(yè)務文書進行審核,對被審計單位提出重大異議的問題進行會診。二是推行問題線索清單制度,凝聚審計組集體智慧。
在去年實施的土地審計和今年實施的礦產資源審計中,該辦以問題線索清單為抓手加強現場管理。審計組每周召開審計工作例會,及時掌握各個延伸審計小組的工作進展,全體審計組成員共同研究繼續(xù)查處問題的思路、突破審計難點的方法;每位審計組成員的發(fā)言記錄均存檔備案,經研究和梳理形成問題線索清單,加強對重點審計事項的跟蹤督辦。這種做法集中了審計組全體成員的經驗智慧,可以最大限度地防范審計質量風險;落實了審計組集體決定重大審計事項的工作要求,可以通過增加內部透明度切實防范廉政風險。三是修改完善年度考核制度,健全激勵約束機制。
在跨處室組成大項目審計組成為審計新常態(tài)的情況下,處室綜合考核及公務員年度考核面臨一些困難。對此,該辦逐步修訂完善年度考核制度,形成了“考核到審計組,分解到審計組成員個人,還原到審計人員所在處室”的審計業(yè)績考核機制。在這種考核方式下,基本上算清了審計人員個人、審計組牽頭處室和審計人員所在處室的“業(yè)績賬”,可以有效避免“個人干多干少一個樣”“牽頭處室與配合處室兩個樣”等突出問題,促進大項目審計組加強協同配合,提高審計工作效率。(曹頂松)【關閉】 【打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