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來,河南省洛陽市欒川縣審計局緊緊圍繞“依法行政,構建和諧社會”的目標,實施三項措施積極開展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審計工作,為強化干部監(jiān)督、加強廉政建設,維護財經秩序,促進經濟發(fā)展發(fā)揮了積極作用。 一是統籌兼顧,合理安排審計計劃。努力克服人手少、任務重等困難,在人力、物力、財力、技術等方面統籌兼顧、統一組織、統一要求,確保經濟責任審計工作順利進行。將經濟責任審計與預算執(zhí)行審計、專項審計調查等有機結合,提高審計質量和效率。 二是突出審計重點,搞好審計評價。以領導干部經濟責任履行情況為重點,關注行政管理、決策活動的經濟效益、社會效益和環(huán)境效益。突出反映因決策失誤、管理不善造成的嚴重損失浪費和國有資產流失等問題。根據審計認定的事實,嚴格按照相關法律法規(guī)以及責任制考核目標等,對被審計領導干部履行經濟責任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分清責任進行審計評價,為組織部門客觀評價和使用干部提供依據。 三是加強結果運用,注重責任追究。審計結束后,認真對審計結果進行綜合分析,針對行政管理及運行中存在的問題提出審計建議,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并對嚴重違規(guī)違紀行為,追究相關責任,促進領導干部依法行政、廉潔自律。(周瑩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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