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大審計查出問題的糾正整改力度,健全審計整改工作的長效機制,近日,江蘇省邳州市人民政府根據(jù)《審計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制定出臺了《關于加強審計整改工作的意見》,切實加強對審計查出問題的整改力度。 建立健全審計整改報告機制?!兑庖姟芬?guī)定,被審計單位自審計結束之日起90日內(nèi)須向審計機關報送審計整改結果報告,報告內(nèi)容包括:對審計處理處罰決定執(zhí)行情況,對審計要求自行糾正的情況,采納審計建議情況,對有關責任部門和責任人的責任追究處理情況,尚未整改到位的原因及限期整改和處理的計劃等。審計機關每年向政府及人大報告審計整改工作報告。 建立健全審計整改協(xié)作機制?!兑庖姟芬?guī)定,對審計查出移送公安、監(jiān)察、財政、稅務、人力資源、國有資產(chǎn)監(jiān)督管理等部門的問題,上述部門要將處理結果及時書面反饋審計機關。 建立健全審計整改督查機制?!兑庖姟芬?guī)定,審計機關在審計報告、審計決定書和審計移送處理書送達之日起90日內(nèi),對審計整改情況進行跟蹤督促檢查,對被審計單位未執(zhí)行審計決定,或整改不徹底、不認真的,要查明原因,形成書面報告,向市政府報告。對重大審計項目審計結果的跟蹤檢查和督促落實情況,審計機關要及時向市政府報告。對重大的違法違規(guī)問題、領導批示的重要事項等,審計機關可以提請市政府進行重點督查。 建立健全審計整改問責機制?!兑庖姟芬?guī)定,被審計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審計整改工作的第一責任人,主管部門負責對下屬單位的審計整改工作。對拒絕、拖延整改并造成重大影響和損失的,由監(jiān)察、人力資源部門或其上級主管部門,按照《關于實行黨政領導干部問責的暫行規(guī)定》及有關黨紀政紀條規(guī),追究有關責任人的責任。(胡德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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