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紹興市審計局 丁美玲 于軍 嚴軼斐
自2014年開始,浙江省紹興市市縣兩級審計機關統(tǒng)一部署、上下聯動,在全省率先開展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審計試點。經過四年多持續(xù)探索實踐,取得了一定成果,積累了經驗。
在審計推進策略上,堅持統(tǒng)一部署與自主選擇相結合、項目實踐與研討交流相結合,鼓勵各地“百花齊放、百家爭鳴”。在充分嘗試探索的基礎上,總結提煉形成各個自然資源資產類型的審計思路方法。
在審計內容確定上,緊盯“責任、政策、資金”三條主線,突破審計資源、審計能力的限制,不眉毛胡子一把抓,以問題為導向對重要事項堅持審深審透。
在審計重點選擇上,選擇具有區(qū)域稟賦特點,被審計領導干部有權管理、支配、使用的自然資源資產為重點,選擇林業(yè)、土地以及水庫湖泊等有形、有界,且具有一定基礎數據、具備基本審計評價條件的自然資源資產作為審計側重點,保證該自然資源資產的無序利用和損害可追溯、可問責。
在審計過程中既大膽嘗試,又保持審慎,在科學確定收集相關證據的基礎上,加強與被審計單位、自然資源主管部門的溝通,確保審計實施過程尊重事實,審計結論可靠、客觀、有說服力。
據此,紹興市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工作得到不斷深化,催生了一批自然資源資產管理和保護的政策制度,夯實了全面推進領導干部自然資源資產離任審計的工作基礎。